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就做好中共武汉体育学院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
经中共湖北省委批准,中共武汉体育学院第十四届委员会由19名委员组成,中共武汉体育学院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按照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20%的规定,拟提名第十四届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3名,第十四届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9名。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构成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按照有利于学校发展大局,有利于把学校党委和纪委建成团结协作、精干高效的坚强领导集体的要求,把符合“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条件、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推荐出来。
2.有利于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原则。提名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要从党委领导全校各项事业发展、对重大问题讨论决策出发,推荐优秀党政干部和优秀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人员。提名推荐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要从纪委担任维护党章党规、整顿党风、严明党纪、促进学校发展建设的重要任务出发,注意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
根据上级组织要求,并考虑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学校现任党委常委未满58周岁(即195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应作为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现任纪委书记、副书记未满58周岁的应作为新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其他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应从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优秀党员专职教授、党员博士副教授及其他优秀党员代表中产生。
除现任纪委书记外,“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互不交叉。
3.整体结构合理、全面适应学校工作需要原则。提名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在年龄结构上,要注意合理的梯次配备;在知识结构上,应考虑不同学科和专业的代表性;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工作性质、岗位等各方面的代表性。
原则上,不是现任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副书记的“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能任满四年(即196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平均年龄控制在48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下同);45周岁以下的人选不少于1/3;要有35周岁左右的优秀年轻人选。现任党委委员中能任满一届的原则上继续作为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除现任常委外,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人选各占50%左右,要注重人员岗位和学科特点,要有专职教授或博士副教授人选(各单位提名的专职教授和博士副教授人选中至少要有1名不是本学院所属人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平均年龄控制在50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的人选不少于1/3。“两委”委员中女同志各占20%左右。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条件
“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是党的组织关系在我校,具有三年以上党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和关键时刻政治立场坚定,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以及相应的组织决策、统筹协调、总揽全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议事决策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协作共事,能密切联系群众,为广大师生所拥护和信任。
四、“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程序
我校“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酝酿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本单位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根据“两委”委员基本条件,构成原则等进行充分酝酿,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进行提名。各支部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名单(党支部)》(附件1),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校党委组织部。
2.基层党委、党总支汇总各支部提名情况。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情况汇总表(基层党委、党总支)》(附件2)于6月13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二)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1.党委汇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单位的意见和“两委”委员候选人构成原则,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一次初步人选名单,并反馈到各单位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2.根据党委提出的“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一次初步人选名单,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再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
3.党委汇总各党支部再次提出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二次初步人选名单,并反馈到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支部听取基层党委委员、总支委员和直属支部委员的意见。
4.党委汇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二次初步人选名单的意见后,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三次初步人选名单,并进行组织考察。
(三)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党委召开会议,根据多数选举单位意见和考察情况,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党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其中,党委常委候选人预备人选人数应比应选名额多1名,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推荐。
五、工作要求
1.“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广大党员要从党的工作需要和学校全局出发,以对党的建设和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党员民主权利,认真做好提名推荐工作。
2.“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有组织、指导和协调所属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职责,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有序推进。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学校党委沟通。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顾全大局,严格把握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构成原则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听取和尊重广大党员的意见,确保“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名单(党支部)
2.“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情况汇总表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